法律上对高利贷的认定是,贷款利率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上的。高利贷在中国,无论民间还是法律上都属于灰色地带,为什么叫灰色地带呢?就是在法律上既不算违法也不受法律保护;在民间既不算好人也不算坏人。其实这是比较符合金融这一行业属性的,无所谓善恶。为什么会存在高利贷呢?高利贷实际上是一种短期便捷的融资渠道,一般来讲高利贷是通过临近关系信任完成的短期借贷。这种借贷看似成本很高其实,成本是可以接受甚至相对低廉的。看到此处会有同学相当质疑并搬出种种案例加以反驳。在此我进行一次成本测算各位可能就相信了。
我们假设A是一个借款人,现在有一个项目或生意需要三天借款用于周转。此时如果他去银行融资会需要什么呢?最基本的是他企业的各种证照,如果是个人需要提供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然后是企业的经营模式、财务分析、贷款前景、征信等等,个人则是用途、还款来源、征信等等;再然后进行第二还款来源分析,也就是抵质押品或者担保人的分析;接着是经历审查、审批。这一套下来,无论多么优质的企业或个人在多么负责和廉洁的银行都至少需要一个星期。下一步办理抵质押或担保,再快也要两天。最后放款需要一天。算算这一系列工作最短需要多少时间?需要八个工作日!如果借款人有瑕疵或者没有抵质押品或担保人,再或者有些环节不配合,一个月两个月也正常。对于A,一个只需要用款三天的人,他承受不起这个时间成本,甚至经过这一系列的折腾他的生意机会就错过了。即便他预判了这些并提早准备,抵质押品的寻找、评估、登记都是需要费用的且并不低廉;使用担保人的,也需要互相了解,更需要还人情……总之如果借用三天这个成本并不合算还存在风险。如果换成高利贷呢?不用担心,他们会比较快捷甚至当日就完成转账,这并不是说他们有多么高的调查审查能力,而是他们有一套完善的但放不上台面的催收手段,这让他们后顾之忧很小。而借款人如果只是经营,在计算风险和收益后也会寻找与之匹配的高利贷者。
那么高利贷合算吗?我认为如果是真实经营的小型企业,贷款用途用于真正的短期周转而不是作最后的挣扎的话还是不错的。其实说的再具体点,高利贷适合用途为贸易型而非生产型,但这并不是说高利贷适合贸易企业而非生产企业。
举两个例子。第一个A企业要提一批到港货物,需要资金一百万,这批货物在A收货的一个月内能够分销完毕并回款,利润大约4%。此时,A向高利贷借3%月息的高利贷是适合的,因为高利贷促成了这笔交易并使A获得了超额收益1%。如果A已投入了很大的自有资金,只需要稍微追加这一部分就能完成交易,那么即便高利贷资金降低了部分利润也是适合的。但是这里要注意,如果A是用这笔贷款向某企业订购,尤其是订购需付款后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很不适合的,因为这其中存在A不可控的风险,比如加工失败、加工延期甚至运输风险。第二个B企业是生产型企业,预计需要100万应对未来一个月的生产需要,一个月后会有下游支付货款,利润大约5%。这样看起来比A企业靠谱很多,利润也更大,似乎更适合高利贷。其实,这是很不适合的,就如上个例子中提出的问题,如果生产环境出现失败或延时怎么办?这其实是不可控风险。此处需要增加一个解释,上一案例A如果销售失败怎么办?这里要厘清一个问题,贸易企业的产品对于下游来说是最终产品,既然是最终产品其同类公司也具备消化能力,差别只是在加个上,也就是A即便销售计划失败,其产品也能折价快速回笼资金;但是B不同,B的生产只要没有完结,其产品对于下游而言永远属于半成品,半成品的消化只能靠同业甚至丢弃,也就是说其产品在未移交前都是属于不易变现的产品。同业变现的可能性也比较小,因为同业之间的标准、参数、设计等环节都存在差异,其同业改造产品的成本甚至高于再生产。由此可见生产型企业向高利贷举债风险高于贸易型企业。但是,B如果已经完成生产并确定下游,举债仅是用于偿还上游欠款或其它的非生产用途,并且下游付款记录和付款意愿良好的时候可以向高利贷借贷,但是风险依然偏高,因为此时生产型企业的货权可能已经转移,变现手段依然极差。综合来看,高利贷适合拥有下游最终产品的物权且该商品变现能力较高的一方。其他的,还是想想算了。
下面说说为什么公众普遍感觉高利贷邪恶。前面讲了,高利贷无所谓善恶,比较中性。之所以各种感觉邪恶是由以下三点造成的。第一是借款人失信。对,你没看错首先就是借款人失信。A向高利贷借款,预计一个月偿还,结果三个月没还,即便他最终还款了,也会到处宣扬高利贷如何不近人情。高利贷不近人情是正常的,任何法人行为都是不近人情的。以前经常说黄世仁逼迫杨白劳,又是过年砸门又是抢喜儿的。这些手段是当时社会伦理决定的,债不过年,父债子还……并未超出当时的伦理。有些人认为,有钱的就该容忍没钱的过关,这个可以有,但是到底容忍多久?三天?三个月还是三年?借款人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你让贷款人怎么办?不过有一点不得不说明,促使借款人能够站在道德制高点口诛笔伐的另一个愿意是催收手段过于多样。不过对于自筹资金,加强催收手段促使还款比例更高也无可厚非,比较高利贷不是国有银行,赔了没人补贴。看看资本主义国家,银行的催收效率那个高啊!感觉不好,马上律师、公证人以及银行催收组带着法院的判决就到了借款人处进行查封保全,川普也遇到过。这不是所谓腐朽没落,诸位异地而处也得这么办,毕竟是门生意。第二个是利率高且利滚利。利率高这个前文分析过,如果是符合条件的正经生意,利率是可以接受的,觉得利率高的都是感觉自己搞得这个东西一问世就会大卖特卖的人,而当他们的产品失败了马上埋怨高利贷利率高,只是他们没有想过当时貌似也只有高利贷愿意搭理他们。利滚利呢?并不是高利贷的问题,高利贷属于复利运营企业,也就是经营利润马上转入生产,通过快速周转和单笔高利对冲调查审查风险和催收成本。实际诸位接触下高利贷,他们也不愿意长期放款,他们也知道他们的利率长期下来谁也扛不住,而且他们也不具备管理长期资产的能力。短平快少用脑是这行生存准则,利滚利是被逼的——本来借款人答应一月还款,结果两个月没还,此时任何人都会计算,如果他还本付息这些钱我还能借出去生息,关于真的还本付息了他们能不能借的出去谁也没法证明或者证伪,于是只能如此了。第三点是高利贷竞争突然爆发。其实这有社会原因,也有高利贷自身原因。社会原因是经济下滑,干什么都不来钱。有钱的都转行高利贷了,只是名头不同,什么小贷、什么互金之类的都是。这些人的拥入逼着这个行业更普遍的覆盖到不同人群,比如裸贷就是其中之一。高利贷自身原因是过于墨守成规导致门槛太低。整个高利贷行业或者说民间借贷行业,门槛太低——有钱就行,谁都能来,这就导致经济形式不好同业竞争立刻强劲起来,对本来形象就很差的人进一步丑化,那么不黑你们黑谁呢?
希望这段讲解能普及下高利贷知识。让有借贷欲望或进入行业的人认清现实,选择改选的,别去作不适合自己的事情。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利息高,永远还不完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