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按《逸周书·谥法》:“辟土服远曰桓”。可见,“桓”一字,并非恶谥。
对齐桓公而言,他“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霸业,足以当得上“辟土服远”四字,因此他的谥号“桓”也足以评价他的一生功业。
然而,齐桓公的一生,“辟土服远”四字又是否足以涵盖?
齐桓公晚年重用易牙、竖刁、公子开方等等小人,使得齐国政坛陷入混乱,自己临死前也被这些小人禁锢,落得个孤独病死在床无人知晓的可悲下场。
以齐桓公晚景的凄凉而言,“桓”的谥号似乎又过誉了。
从齐桓公的例子就可见,以谥号来全面地评价一个人其实是极为困难的。“辟土服远”,本身来说并不是什么恶谥,齐桓公本人也确实有过“辟土服远”的功业,但是他晚年的昏庸也是历史事实。因此,后人在给齐桓公定谥号前,究竟是该突出他的功业还是突出他的过失?
对齐桓公,我们已经知道了结果。
再来看另一个例子。
楚共(恭)王死前,曾经留下遗言:“我没有德行,丧失了先君的霸业,败坏了楚国军队,这是我的罪过。如能保全首领而终,得以在春秋二季祭祀时追随先祖,请将我的谥号定为‘灵’或者‘厉’。”
灵:“死而志成曰灵,乱而不损曰灵,极知鬼事曰灵,不勤成名曰灵,死见鬼能曰灵,好祭鬼神曰灵”;厉:“致戮无辜曰厉”。“灵”,肯定不是美谥,但还算不上恶谥;“厉”则肯定是一恶谥了。楚共王如此看待自己,说明他确实在临死前意识到了自己的执政失误,否则楚国也不至于失去了楚庄王时期的霸主地位了。
然而,楚共王死后,楚国令尹子囊却将他的谥号定为了“共(恭)”。楚国大臣们都说:“大王不是已经定了吗?”子囊回答:“不行,侍奉国君之人,议定谥号时要举出他的善行而不是他的过失。楚国威名显赫,在君王统治下,镇抚南方,畏服中原,尊荣可谓大矣。如此尊荣,又能知其过,难道不可以称为‘共(恭)’吗?如果要举出君王善行,那就请定为‘共(恭)’!”
子囊在定楚共王谥号时,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夫事君者,先其善不从其过。”因此,国君去世后的谥号是否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其一生功过,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后世中国历史上的帝王将相,都因为“先其善不从其过”的原则,在谥号方面往往存在一些不符其实的现象。典型的如汉桓帝,虽然有清除跋扈将军梁冀之功,可是他重用宦官乱政、卖官鬻爵,以致民不聊生,引发了著名的党锢之祸,可谓是昏君的典型。后世刘备与诸葛亮在谈及汉朝历史时,也称:“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可见,对汉桓帝的评价,普遍不高。可他却得了“桓”这一美谥,可谓是糟蹋了这一谥号了。然而,从“先其善不从其过”的原则来看,就可以理解了。虽然汉桓帝执政多失,但汉朝政权并非在他手上倾覆,当时大臣从这一原则出发,为他选取一美谥也是正常。
然而,对齐桓公而言,“辟土服远”四字完全当得上他一生功业,“桓”字当之无愧。“桓”谈不上是什么恶谥,只不过后世在定谥号时,常常把控不住基本原则罢了。
齐桓公之前有周桓王,周桓王之前有郑桓公。桓怎么是恶谥呢。桓者,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