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练过毛笔字的都会有一个体会,就是笔画越多的字越容易写,越简单的字越难写,当然这里所说的“容易”和“难”更多指的是所呈现出来的气韵,比方说让你写个“一”字,基本上任何一个书法家写出来都差不多,也不会有太多的特点和气韵,如果谁能把一个“一”字写的独树一帜,那真的很难,如果真写的出来,我想那也没几个人能看出来他写的是”一“。如果写成“壹”那就不同了,我想我不多说很多人已经明白了,繁体字笔画多,结构好,写出来好看有气韵,更能检验一个人的书法功底,而简化字写出来则会少了很多味道。
其次,如果想要写一幅古人留下来的一些诗词歌赋等作品的时候,不管行书,楷书,甚至草书都必须用繁体字。因为本身你就是怀着一颗敬仰之心,如果都写成了简体那就是对作品的不尊重,当然个人练习无所谓简繁。还有要写小篆或者魏碑,如果不按古代的写,那你写出来的还是小篆或者魏碑吗?
再有,在古代毛笔更多的定义可以说是仅有的书写工具,而近代以来毛笔已不在是主要的书写工具,在这一层面可以说简化字更是为现代书写工具而”量身定制”的,逐渐的毛笔字已成为繁体字的一个符号,一种陶冶情操的表现方式,更是一种文化的传承。换个角度讲如果不是坚持用毛笔写繁体字,很有可能将来古人的繁体字都将会被后人遗忘。
以上虽然说了很多关于毛笔字应该写成繁体字的一些个人粗知拙见,但是在有些情况和场合下我们写的毛笔字还是要写成简体字更好一些。
启功—启老曾说:”有人曾问我:有些‘书法家’不爱写 ‘简化字’,你却肯用简化字去题书签、写牌匾,原因何在?我的回答很简单:文字是语言的符号,是人与人交际的工具。简化字是国家颁布的法令,我来应用它、遵守它”,“我自己给人写字时有个原则是,凡作装饰用的书法作品,不但可以写繁体字,即使写甲骨文、金文, 等于画个图案,并不见得便算‘有违功令’,若属正式的文件、教材,或广泛的宣传品,不但应该用规范字,也不宜应简的不简。
比如上图启老的这幅毛笔字,“为”的繁体字是很多人都喜欢写的字。我们现在规定的“为”不如繁体字好看,但是作为这样一种对象和场合下,是不是写成现在的规范字更好一些呢?
我觉得书法作品简繁都可以,关键是自己开心就好。
不过如果你参赛的话则一定要写繁体,不可以写简体,而且简繁也不可掺杂,不然写的再好都不会入选或者获奖。书协对参展作品有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必须通篇繁体字(NND,我觉得是垃圾规定!古人在写字的时候都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谁会去考虑简繁,并且古人也是能简的一定简,所以汉字才会不断发展,现代的简化字其实就是从古人的简写发发展而来的,反而现在的所谓“书法家”过于强调了形式上的东西,过分在意名利、门户等等,反而作品越来越不纯粹、与书法本身的魅力、意境渐行渐远……)